《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发展新阶段,为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而进行的重要部署,绿色城市更新是实施城市更新的重要方面。
实现绿色城市更新,客观上要求转变我国城市的发展模式,即从之前的以“数量增长”为导向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以“质量提高”为指向的内涵提升为主,采取存量更新与增量调整并重的城市更新策略。实施绿色城市更新有利于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更好地聚焦生态修复与功能结构完善,实现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扩大内需、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增添有效途径。
绿色城市更新,应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思想基础,将城市更新与绿色城市建设相结合,将城市物质环境的绿色更新与城市社会软环境的绿色重构相统一,实现功能复合、健康宜居、安全韧性的城市更新模式。应坚持系统观念的原则,在整体统筹的基础上加强城市规划的绿色引领作用。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要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将土地功能调整、城市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相结合、相协调,增强城市“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有机融合与整体协同发展。推动绿色城市更新,应以构建完善的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网络为目标导向,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快实施对存量公共设施的绿色化改造,补齐城市基础设施保障的突出短板。依托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在供水、供电、供热、环境保护监测与管理等城市治理的各主要领域,加速绿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既有公共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改造,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的高效智能互联;以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市建设为实践抓手,完善安全保障功能,为城市的集约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推动绿色城市更新,需紧紧围绕扩大内需,着眼于培育壮大绿色城市更新产业实力,从绿色社区建设、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等重要实施环节入手,不断满足绿色消费升级需求!——本文章转自《新华网》